當網路與資訊科技改變世界,同時也改變了音樂產業當中需求者與供應者的關係,在這個重新建立關係的過程中,網路與科技給予傳統唱片業者什麼樣的新機會?

科技改變了音樂生態

對於音樂產業而言,00年代一個鉅變的年代,然而這個時代也劃下了句點,卻不代表下一個時代來臨的時候,一切將會變得安穩。改變人們聽音樂的習慣與充滿革命性的發展起始於90年代的中後期,第一波的開端則是1995年的時候副檔名為mp3的檔案問世,接著就是1997年由Nullsoft所發布的Winamp,他們開始推動mp3的流行。還記得小時候的卡匣式隨身聽一路買到了後來的CD隨身聽,當然在經濟情況允許的條件之下,一台便宜的床頭音響當然也是聽音樂必備的武器之一,運氣好一點的人,可能家裡的父母親就有一組不錯的音響。

mp3的出現是改變聽音樂習慣的開始。當使用電腦的時數越來越高、網路上的內容越來越多,誰還會乖乖的坐在沙發上拿著一杯咖啡、紅酒,甚至是啤酒,然後很有情趣的聽完一張專輯?特別是對年輕人而言,這幾乎是不大可能發生的事情。

是的,人們對於音樂的需求不同了。

通訊、影音結合的科技,加上高質感的外觀,人類的習慣早已改變了。

築起高牆只求保護自己

《Napster》是一個全球五大唱片公司的惡夢,很遺憾的是《Napster》只是個開始。這個開始對於《點對點》(peer-to-peer、p2p)技術開始做廣泛運用的程式於1999年6月由Shawn Fanning與Sean Parker所發布。因為這樣的東西開始普及化之後,讓倍感威脅的唱片公司們隨即就盯上了《Napster》。到了1999年的12月,唱片公司聯合起來開始對《Napster》展開訴訟。十年之後,從2009年的12月回過頭來看當時唱片公司聯合軍的作為,就如同拿石頭丟蜂窩;在《Napster》被美國聯邦法院裁定為侵權之後,2001年的台灣也發生了《成大mp3事件》,這件事情似乎是在告訴當時的大學生「聽音樂很危險喔!」其實我們並不是恐怖份子,與消費者壁壘分明並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好吧,再從2009年的12月來看這件事,只需要問一個問題:「各位觀眾,聽音樂這件事代表著甚麼樣的意義?」

傲慢的既得利益者自以為能通往天堂,下場卻如同巴別塔。

音樂產業的殞石與恐龍

音樂產業在80、90年代是一個極其強大的物種,單一的物種。恐龍也是過去地球上的最強大的物種,或許可以將p2p與mp3比喻成隕石,但無論恐龍滅絕是否因為天體撞擊所造成,但是可以確定的,再強的物種只要在生態改變之下無法適應,就只有慢慢絕種,然而唱片公司如同在地表上橫行的恐龍,只能存在於過去的地表。事實上,p2p與mp3只是改變生態的其中一個原因,而非全部,當Google問世,更加速了生態的變化。舉例來說,過去有很多做映像管電視機的公司在台灣決定走向資訊科技的時候他們拒絕轉型,因為他們有很好的技術。所以,又要提出一個問題:「現在誰家裡沒有LCD?」築起高牆並無法阻止從天而來的災難。

強烈的衝擊之下,世界改變了;唱片公司在未來的地位就像恐龍標本一樣,僅供參觀。

音樂生態變化後的新物種

當生態環境改變的時候,不願意改變的、拒絕進化的,只有兩條路,一種是馬上死,另一種叫做慢慢死。Slayer唱了一首名曲《Mandatory Suicide》(Decapitated也翻唱過),在這社會上除了討債公司跟Tobin Bell(拼圖殺人王)會逼人自殺之外,似乎也很難找到其他人會這麼做。從另一個角度來觀察,生態改變的時候,就是多一種生存的機會的選擇。

從台灣IFPI(現已更名為RIT)網站上所提供的數據來看,1997年與2008年台灣的音樂市場銷售統計的總銷售額衰退了近84%,而且是逐年衰退。在親眼見到這個唱片市場正在沉沒的數據之後,必需要來思考另一個問題,當音樂資訊取得越來越容易的時候,除了在電腦上聽之外還需要些甚麼?當人們不再花那麼多錢買CD等音樂類型商品的時候,錢花到哪去?

好吧,試問,現代的人有誰沒有iPod、mp3隨身聽,或是手機不能聽音樂的?

功能越來越強大的電子產品是現代人消費的大宗;好音樂雖然令人感動,但是你如果只有CD跟耳機,並不會有任何意義。

音樂、樂迷與唱片公司重新建立關係

話說到此,可能會有人認為『該死的作者!你這篇文章是在鼓吹聽免費音樂嘛?』這可真是大錯特錯了。筆者本人對於買CD跟收藏CD這件事是極度的樂此不疲,十多年來數千張唱片的收藏對於自己而言那是一種無法取代的紀錄跟回憶。我要強調的是音樂所產生的價值,是在樂手、樂團跟樂迷身上,而非音訊、載體,當然不可能是唱片公司;唱片公司本身並沒有甚麼價值,特別是當他們這層「中間人的功能」已經漸漸被網路取代。話雖如此,其實我同時也擔心一件事,如果唱片公司全部倒光光,那麼這些音樂創作者的作品要到哪去發行或是錄製?

或許唱片公司依然有存在的價值,只是這些尚未滅絕的大小恐龍們應該如何繼續生存?

在這個已經全面網路化、甚至是Google化的世界裡面,「免費」對於各種產業都有相當程度的衝擊。音樂與創作的本身是具獨特性的、不可取代性的。數百年前要聽音樂,人們就得找到音樂家、交響樂團或者是找到音樂廳,當錄音技術發明之後,音樂成為商品開始大量發行,讓人們聽音樂的管道變簡單了,這是一種習慣跟生態改變的過程,「聽音樂」的獨特性也開始消失。現在的創作者只要好好的錄一張專輯,就很可能在網路上被數以百萬計的人們聽見。所以,音樂的傳播方式從人、實體載具到網際網路,從來沒有停下改變的步調,這也意味著價值的重新定義以及音樂、樂迷與唱片公司之間的關係也要重新建立。

過去唱片公司藉著大量發行賺取利潤,當然許多在這供應鏈當中的成員也都賺到了不少錢,1995年左右台灣的唱片業開始進入銷售通路的大戰,以台北市為例光是公園路就有超過三家的唱片行。此時音樂的所創造的價值其實是集中在供應端身上,因為供應商決定價錢也賺了一大筆錢。當網路串起了每個個體,而這些個體又重新組合成一個新的群體,這些因為新目的而自發性結合的群體就是新的大眾,侏羅紀的傳媒(現在的大眾媒體)對於人們的影響力已然越來越脆弱。

改變音樂產業的結構可以創造新價值

我認同音樂的價值也認為唱片有其價值,但我更希望唱片可以更便宜,省下來的錢可以多看幾場演唱會;或許前後的消費加總還是可以讓唱片公司賺夠本,但是同樣的花費卻產生更高的價值。更何況複製品本身(CD、黑膠、mp3等)就不應該是價格昂貴的東西,被取代性很高;但是觀賞藝人或樂團的現場演出,這件事就有不同的意義。如果演出者跟唱片公司能夠將演唱會的品質提升為「經典」,那麼『演唱會』就是一個絕無僅有而且難以忘懷的經典演出。例如,X Japan的復出演唱會票價這麼貴,一樣這麼多人願意掏錢去參與,但是再問問這些樂迷:『你希望參加迎向毀滅系列的演唱會嘛?』當年有在場的一定有相當棒的回憶,沒去過的也會覺得生錯國家或是生不逢時,這就是獨特性,人們願意花多少錢買一個難以忘懷的回憶?

捨棄掉從CD上面去賺取大筆利潤的想法,改變產業的結構之後,才有機會找出新的路,不要只想著「我以前就是賺這麼多,所以現在也要這樣操作。」舉例來說,降低CD製作成本跟售價可以增加銷售量,進而會讓更多人討論商品、吸引更多人的注意;人們在過去買唱片的第一個目的是多半為了得到音樂內容,其次才會是收藏或是其他目的,夜市牌CD(盜版唱片)以極其廉價的方式讓消費者更簡單的取得音樂內容,同時狠狠的痛擊唱片公司。免費的音樂取得在這個時代更容易了,夜市牌卻是瀕臨絕種,正版唱片卻依然有人持續購買,為什麼?因為現在購買唱片的消費者的目的是在於收藏,並不全然是為了音樂內容而購買,相較之下,品質粗糙的夜市牌擺在家裡也只會佔空間。

降價或是提升唱片的品質讓消費者可以收藏;如果同時降價並且提升品質呢?改變產業結構對於這些唱片公司而言會是個很好的思考方向。

音樂無所不在

聽音樂這件事成為不再是購買某一樣實體的物品之後才能開始進行的活動,聽音樂變得更輕鬆、更簡單。音樂本身就是一種思維、感受,也可以稱之為靈魂,是無形的。數位化的音樂讓CD與音樂內容靈肉分離,也讓音樂更無所不在,就像現在的皮卡丘一樣,可以裝在便當跟水壺裡面,不一定要在球裡;現在的音樂可以裝在手機、電腦裡,未來甚至還有更多種的可能。而這些肉體(實體的音樂載具)將會是這些音樂靈魂所能寄宿的平台。

數位化之後,「聽音樂」本身不會只是一種嗜好,而是一種耳朵呼吸的方式;但是我們會期待它越來越好,就像我們不願意呼吸到較差的空氣品質。而「看演唱會」與「收藏」則會是未來的一種新的興趣、嗜好。你會找你的親朋好友一起樂在其中,或是從中認識更多新朋友,聽演唱會跟收藏唱片成為一種新的社群……嗯,這是很酷的一件事!

除了手機與電腦都可以上網,新一代的家電除了可以上網之外,還與機器人做整合。

本文同時刊載於 『挺』音樂誌 http://www.wretch.cc/blog/Fight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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